为进一步充实学校反腐败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根据相关部门人员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进行了调整,并进一步完善了日常沟通协调机制,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议后,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调整及日常沟通协调机制调整情况如下:
1.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原有成员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办公室、财务资产处、审计室基础上,增加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对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具体人员如下:
马新宁 纪委副书记、综合室(纪检监察)主任
刘 坤 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安海宾 办公室主任
张本印 财务资产处处长
陈 金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周 幸 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江心乾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副部长
李文广 审计室主任
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马新宁、刘坤两位同志兼任,分别就日常沟通协调、问题线索研判处置等开展工作。
3.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明确了1名联络员,负责与协调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络,于每周五整理提报、移交转办问题线索。
今后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认真做好问题线索收集排查、移交转办等工作,严格落实每周沟通机制,成员单位间及时移交转办收到的问题线索等情况,切实提升日常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