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精神;具体负责学院纪委会各项决议的贯彻实施。

2、协助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负责主持并组织协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草拟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

4、协助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抓好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的落实,加强工作调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组织检查学院廉政建设措施与规定执行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抓好宪法、监察法等法律和党纪政纪教育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工作。

6、协助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涉嫌违法和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受理纪检监察管理权限内的信访、申诉、控告等事项。

8、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