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主持学院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学院党委的有关指示、决议、工作部署及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主持召开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会议,传达市纪委市监委精神,讨论、决定学院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重要工作及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学院和各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根据学院纪委会议的决定,向学院党委报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5、根据线索处置管理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严格掌握政策,保证党纪条规处分的落实。

6、根据授权,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学院非省委非市委管理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7、负责落实学院纪检监察向市纪委市监委“全面工作”半年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重要事项”随时、及时报告制度。

8、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提出廉政考察意见和建议,对学院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

9、负责抓好纪委班子和全院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业务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