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安排部署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东的意见》《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济宁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设清廉学校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纪检监察机关起草了《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学校的实施意见》,期间征求了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0月24日,提请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面向全校印发《中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学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清廉学校”建设总体目标是:2027年前,清廉学校建设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学校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党员干部师生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在全校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2035年前,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规范有序,“清风护航•廉韵理职”成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标识。

《实施意见》主要从“强化政治引领”“创新清廉学校育人体系”“加强清廉学校队伍建设”“健全清廉学校制度机制”“推动清廉学校建设走深走实”五个方面细分了“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开展意识形态巩固行动”“深入推进清廉课程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实践育人”等十六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分别明确了对应的责任部门。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同时拟定了《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清廉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清单》,作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下一步,学校将严格落实《实施意见》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全面启动清廉学校建设,突出亮点特色,细化任务举措,坚持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务求清廉学校建设取得实际成效,为清廉济宁建设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