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鲁教安函〔2021〕4号)和济宁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督促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济纪发〔2021〕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于3月下旬由学院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处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学院安全隐患排查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学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监督安全责任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部门、院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风险、坚守底线,以最严责任、最硬措施狠抓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督查内容
1.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学院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各部门、院部签订《校园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情况。
2.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对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包括电气火灾排查、消防安全排查、食品安全排查等),建立安全责任制、工作台帐以及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
3.学院内部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学院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实训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是学院推进安全教育课程情况。
5.安全应急演练情况。重点是学院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情况,着重检查消防应急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查组成员
组 长:申延金、黄炎
副组长:马新宁、姜海洋
成 员:王欣、陈金
四、组织安排
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始,至6月底结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的方式,综合运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多种检查手段,与校园安全日常工作协同推进。
1.实地督查,即查即改。专项督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部门、院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2.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部门、院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细节,真正把隐患找到找准找全,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3.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学院专项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各部门、院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走过场、搞形式、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履行安全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对不担当不作为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通报、诫勉、停职检查或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从严从重问责。
附件:《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记录表》
中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