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院党委《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市委巡察组整改要求,经学院领导研究,现就近期干部廉政谈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谈话时间:5月11号(本周五)下午2:30;

谈话地点:七楼会议室;

谈话对象: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处、后勤处、资产办部门负责人,各校办企业负责人;

谈话人:学院领导;

谈话对象汇报准备:本部门以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情况;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财经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不足和意见建议(汇报时间:5分钟左右)。

书面汇报材料交存入档。

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